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辑的行政处罚案例
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: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辑
处罚结果:处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4750元,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,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(三)项
公布日期:2022-02-23 17:31
处罚日期:2022-02-08
(以上信息来自于政府公示信息,涉及的企业名称等已隐藏,仅供招投标行业相关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案例参考)
本文主题: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辑的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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